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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加班期间突发疾病身亡,算不算工伤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30 13:29)    点击:20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网友咨询:

  在家加班期间突发疾病身亡,算不算工伤?

  律师解答:

  职工居家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人社部门在审查时需要结合不同的情形,要求职工家属和用人单位举证,以判断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当是指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如果职工方主张在家中加班时突发疾病死亡,人社部门一般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严格审查,以查明职工在发病时是否在从事岗位相关的工作。48小时之内是指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到职工死亡时间不超过48小时。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包括在急救车中的急救记录。

  律师补充:

  如果是工作期间身体不适,在回家之后突发疾病再到医院救治或突发疾病死亡的,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也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被送医疗机构经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发病、抢救、死亡为一连续完整的不间断的过程,发病与抢救、抢救与死亡之间有紧密的先后顺序和逻辑联系。因此,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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