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30 13:03) 点击:19 |
离婚经济补偿是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给予的经济补偿。但是,离婚经济补偿与离婚损害赔偿并不相同,因此,如果要求对方在离婚时给予经济补偿,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情况。那么夫妻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呢?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时在以下情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负担较多义务的,无过错方受到侵权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首先,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其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律师补充: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在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时,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5.双方没有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离婚达成合意的,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该文章已同步到:
|